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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来源:  作者:  编辑:计划财务处  日期:2021-04-07  点击率:5432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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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1年度市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说明及填报口径说明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单位)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二)部门(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三)部门(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四)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五)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六)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七)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八)部门(单位)市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9)

(九)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十)部门(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1)

(十一)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十二)部门(单位)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

(六)专有名词解释

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贵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一所全日制,培养、培训幼儿师资的专业学校。学校以做优教育类专业、做强艺术类专业、做特公共事业类专业为专业设置的主导思想,现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会展策划与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

2.学校围绕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的四大职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秉承“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相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方针;按照“办学方向瞄准市场、专业开发跟踪市场、人才培养服务市场、资源整合利用市场”的办学思路;遵循“以人为本、德育为先、教学为要、学术为基”的办学理念,培养适应能力强、实干精神强、创新意识强,“品优行雅,一专多能”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3.学校以专科层次教育为主,兼顾三二分段、五年一贯制的职业教育,统筹各层次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在社会服务形式上以幼儿教师教育类专业为主,兼顾其他非师范类专业,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举、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一体。

4.学校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积极探索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努力搭建多维度的合作平台,实现校企共融,更好更优服务于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推动我市学前教育专业发展。

5.根据教学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实施教学改革,聚焦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目标,对现有学前专业课程进行全面改革和实践,力求培养出热爱学前教育事业、综合素质全面、保教能力突出的应用型幼儿教师,满足省市全社会对学前教育人才的需求。

6.学校以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学生成人成才,为学生提供安全保障服务、提供贫困生帮扶服务、提供心理健康服务、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提供就业指导服务,按照“精、细、实”要求,全面做好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7.促进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队伍和校外兼职教师队伍的专业化发展,通过内培外引,优化师资队伍。

8.以科研队伍建设为核心,以专家工作室建设为平台,以提升专业(群)科技创新和应用性创新技术服务能力为目标,构建学校科研创新服务体系,加速提升学校的科研水平和能力,攻克国家、省(部)级重点研究课题。

9.学校面向全省幼儿园开展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以及地区委托培训、送培到县、送教下乡等培训项目,做强学前教育职后培训,服务幼儿教师发展。以“基于需求,引导需求”的培训理念和“基于结果”的管理理念,有力的支持了幼儿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贵州省幼儿教师终身教育体系的建构,推动贵州省学前教育质量的提升。

10.学校通过加大智慧校园建设,构建数字化资源平台,促进教学与学习方式的灵活性、个性化和多样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为全省幼教行业服务的能力,提高幼教人才的信息化素养与水平,为全省学前教育发展提供数字化资源和服务支撑。

11.构建校园特色文化建设,加强生态校园、平安校园、智慧校园、书香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努力构建具有历史传承、时代特征和职业特色的“崇德、尚能、博雅”校园文化体系。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校为市本级一级单位无二级下属部门,不属于行政机关单位或参公单位 ,我校为财政全额补助事业单位,下设内设机构22个,均为副县级部门;纪检监察室,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4个机构另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

1. 党委机构(4个)

1)党委办公室

2)组织人事部(加挂党校牌子)

3)宣传部(与统一战线工作部,精神文明办公室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4)纪检监察室

2. 行政机构(8个)

1)校办公室(对外教育交流处)

2)教务处

3)教学科研处

4)学生工作处(下设学生资助中心)

5)招生与就业处

6)计划财务处

7)后勤管理处

8)保卫处(加挂人民武装部牌子)

3.教学机构(8个)

1)基础教学部

2)中专部

3)成人教育部

4)学前教育系(下设儿童发展研究中心)

5)艺术系

6)社会工作系(下设语言文字工作中心)

7)实验实训中心

8)贵州省幼儿教师发展中心

4.教学服务机构(2个)

1)图书馆(含档案馆)

2)信息与网络中心

5.群团组织(3个)

1)工会 (2)团委 (3)妇女工作委员会

 

(三)部门人员构成:

我校现有在职人员389人(其中:事业编制386,工勤编制3人),离休1人,退休57人。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和政策依据

1.大力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课堂、进教材、进师生头脑;深入推进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专题教育、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引导全体师生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各系部利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创新学习,养成学习习惯,提高理论素养。2.坚持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为基本框架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坚持依法治校,自主办学;实行校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接受监督。3.学校将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尊重办学规律和教育规律,从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提升依法治校能力、营造依法治校的制度文化氛围、构建依法治校的新型教育体系上下功夫。本年度结合双高建设需要,以建设法治幼专为核心,全面启动“2021制度年”工作,确保内部治理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4.创新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建设德高、学高和艺高的师德素养体系,提升教师的师德素养;5. 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系部负责人亲自抓,项目负责人执行、全员参与的高质量建设运行机制;实施项目管理的绩效评价和奖罚制度。6.完善学校安全工作制度体系,确保各项安全工作在法治体系下运行,形成安全工作的常态化和系统化。 加强学校安全风险点的排查,细化安全风险防控和处置的管理办法,建立高强的风险防控和处置能力。 加强学校安全值班管理 ,制订安全值班工作细则和奖惩机制;加强师生国家安全观教育,提升安全意识和素质。7.习近平总书记年初考察贵州指出:守好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在生态文明建设上出新绩,努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多彩贵州新未来。 将“生态文明教育”课程与生态文明校园文化建设融为一体,构建生态文明实践体验和推广基地,呼应国际生态论坛。将“绿色+”融入学校管理,开源节流,厉行勤俭节约办一切事情,树立过“紧日子”意识。在节水节电、一次性垃圾减量、垃圾处理、资源管理、无纸化办公上进行管理创新。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让绿色、生态和环保成为学校时尚,实施绿色积分。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1)

本单位无二级单位,本预算仅为本单位预算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245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251.24万元,事业收入420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其主要原因为本级专项项目资金较上年有所增加。

2021年部门支出227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524.36万元,项目支出13204.32万元、总体支出较上年下降1.5%,其主要原因为学校盘活存量资金,2020度预算执行较好,结转至2021的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较往年结转资金较少。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详见表2)

2021年部门预算收入12454.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8251.24万元,事业收入4203.01万元,较上年增加6%。其主要原因为学校新增教职工及教职工晋薪。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详见表3)

1)2021年部门支出22728.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人员经费6084.92万元,公用经费3439.44万元;项目支出13204.32万元。

2)2021年部门支出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分为:教育支出21238.74万元,较上年22670.91万元减少6%,主要原因为2021年的上年结转数较上年减少;住房保障支出545.83万元,较上年增加12.39万,主要原因为是增加了新晋教职工;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0.84万元,较上年增加42%,主要原因为是增加了新晋教职工及养老保险基数调增。卫生健康支出373.26万元,用于核算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较上年基本持平。

3)2021年部门支出按支出类别分为:基本支出为9524.36万元,较上年增加4.4%,学校新增教职工及教职工晋薪;项目支出13204.32万元,较上年减少11%,其主要原因为学校盘活存量资金,2020度预算执行较好,结转至2021的非同级财政专项资金较往年结转资金较少。

学校为无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详见表4)

2021年我校部门预算收入8251.24万万元 ,其中:

财政补助收入:8251.24万元,较上年增加5.3%,主要原因为学校新增教职工及教职工晋薪。

部门预算收入825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安排:

基本支出:532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8.86万元,较上年增加1.6%,主要是学校新增教职工及教职工晋薪。

项目支出:2929.89万元,较上年增加12%,主要原因为结转至2021的财政专项资金较往年结转资金较多。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5)

2021年我校部门预算收入8251.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安排:

基本支出:532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8.86万元,公用运行经费872.48万元。

项目支出:2929.89万,用于教育教学质量考核补助、离退休生活补助,高职助学金奖学金市级匹配资金,高职精准扶贫学生资助及根据中央、省级专项资金规定支出的项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详见表6、7)

基本支出:5321.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48.86万元,公用运行经费872.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详见表8)

 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1.75万元。

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75万元,占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0.02%,和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其支出内容为学校教学管理及科研活动公务和开展教学业务活动发生的公务接待费用,与国内高校交流业务工作发生的接待费用,外聘国内外知名专家讲学发生接待费,学校相关合作院校、企事业及科研团体往来活动接待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2.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无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均实行总额控制,年初未分配,年度间根据实际情况按照程序审批后据实列支”。

(八)市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支出情况(详见表9)

无此项支出。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0

无政府性基金支出。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详见表11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十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2)

(十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详见表13、14)

 

部门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表

序号

项目名称

2020预算数(万元)

绩效目标

 

高职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

549

为了体现党和政府对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让每一位学生不因贫困而辍学,完成资助、奖励金的发放工作

 

毕业生服务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100

为引导和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和服务,减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款负担完成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的发放工作 

 

合计 

649

 

四、其他重要事项说明(每一项必须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我校属市直管单位,无二级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404.3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104.5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9.8万元。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年初,单位国有资产合计94507.7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4754.49万元,固定资产5895.82万元。学校共有车辆 5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 5 单位价值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2049万元。

(五)项目支出安排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的重要项目有高职精准扶贫学生资助资金549万;占预算支出总额2.4%,用于资助家庭经济贫困的学生;毕业生服务基层学费补偿贷款代偿100万用于补偿毕业后服务于基层的学生,占预算支出总额0.4%;国家助学金、励志奖学金市级匹配130万用于激励、奖励优秀学生,占预算支出总额0.6%。

(六)专有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非税改革及票据印刷、资产清查、农村综合改革、会计工作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本单位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监察(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监察、执法检查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财政绩效评价管理、投资项目评审、债务专班管理等专项事务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本单位开展支农资金、扶贫资金监管事务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2021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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