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现就我校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奖学金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每人每年8000元。
3、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4、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异,上一学年学生成绩全部合格且学年所学科目成绩平均分达85分以上,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或专业总人数前5%,按排名顺序择优评选,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上学年度参加志愿者服务30小时及以上。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1、评选对象: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2、奖励标准: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5000元。
3、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1。
4、评选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大学生守则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要求学习成绩优秀,上一学年学生成绩全部合格,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或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前20%,按排名顺序择优评选;且家庭经济困难,自强不息、生活俭朴;本学年度参加志愿者服务30小时及以上;评选必须在2020年度贵阳幼高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库中进行评选。
有关说明:学生同一年度不能同时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免费师范生不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严格按照《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手册》中《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评选。
(2)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系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公示,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全校范围内公示,报省教育厅审批。
四、有关要求
1、国家奖助学金是党和国家关心教育事业和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大举措,金额高,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系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程序公正公开。
2、各系部要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并予以公开公告,负责本系部评选推荐工作。
3、评选推荐程序要规范,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要严格按照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系部评审委员会评审,系部内公示(班级和系部名单公示日期不能重复,节假日不能算公示日期,进行不少于各3个工作日的公示,并拍照作为佐证材料)后报学校评审。
4、各系部将奖励名额按年级、班级人数比例及各班贫困生实际情况合理分配。
5、推荐材料要求规范:
(1)国家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①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② 《贵州省2019-2020学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初审名单》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yyzxszzzx@163.com);
③ 班级公示(辅导员签字)、系部公示(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④ 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公章);
⑤ 学生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加盖系部公章);
⑥ 身份证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银行卡号、联系电话);
⑦ 志愿者服务复印件(加盖团委公章)。
以上7项材料请按顺序摆放,请勿装订。
(2)国家励志奖学金报送材料要求:
①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② 《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初审名单表》一式一份(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邮箱gyyzxszzzx@163.com);
③ 班级公示(辅导员签字)、系部公示(系部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④ 学生2019-2020学年成绩单(加盖教务处成绩专用公章);
⑤ 学生2019-2020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表(加盖系部公章);
⑥ 身份证和中国工商银行卡复印件(复印在一张A4纸上,并注明年级、班级、姓名、银行卡号、联系电话);
⑦ 志愿者服务复印件(加盖团委公章)。
6、各系部上交材料要注意以下事项:
(1)所有材料(包括电子版)格式都不能改变;
(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需双面打印,填写内容除签字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填写详见附件4;
(3)《贵州省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填写内容除签字需手写外,其余内容均需打印;
(4)上报各类申请表顺序与汇总表序号一致;
(5)所有纸质材料均需加盖系部公章;所有签名处必须本人手写签名;推荐理由、系部意见处必须要有100字以内的审核意见。
(6)粘贴的照片为1寸同底彩照,所有资料一律用黑色钢笔填写,字迹工整。
7、确保推荐评审工作质量。凡发现不符合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对学生本人作淘汰处理,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8、获得2020年度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还需撰写个人先进事迹,字数在1500至2000字之间。
五、上报时间
请各系于9月23日前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及材料上报工作,并将材料报学生工作处资助中心李卓蔚老师处(行政楼一楼1-17室),所有要求报送电子版表格请发至邮箱gyyzxszzzx@163.com。待学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后将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贵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