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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副校长:潘丽芬
来源:  作者:  编辑:宣传部  日期:2021-03-08  点击率:71088  [我要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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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丽芬,女,汉族,中共党员,法学硕士,副教授。

负责学生工作、安全稳定、后勤服务、财务、招生就业、实验实训、产教融合、图书档案管理工作。分管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人民武装部)、保卫处、后勤管理处、计划财务处、招生就业处、实验实训中心美育工作中心、图书馆(档案馆);协助任洁校长负责思政理论课教学部;联系校团委。完成书记、校长交办的其他工作。对分管或联系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党建工作、作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安全稳定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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