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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信 | |||
|---|---|---|---|
| 信箱: | 校长信箱 | 部门: | 校办公室 |
| 信件编号: | 251204-0000001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来信标题: | 一二·九红色剧本杀大赛 | ||
| 来信内容: | 尊敬的学校领导: 您好!我是24级学生刘丛丛,此次来信是想就本月学校举办的“校园之星选拔暨红色剧本杀大赛”选拔环节,向您反馈问题并提出建议。 此前,我所在班级组建了两支队伍报名参赛,按要求提交了全部材料与报名表后,我们一直等待系部推选结果。由于后续未收到任何关于“系部代表队名单”“选拔结果公示”的通知,且赛事最初提及12月5日抽签、12月9日比赛的安排,我们便默认仍在参赛流程中,持续投入大量时间精力排练剧本、打磨细节。 直至12月4日,我通过同学告知才得知,系部代表队早已确定,但所有未入选的参赛队伍均未收到任何正式通知。我们并非无法接受“未被选中”的结果——无论是其他队伍更优秀,还是有合理选拔考量,我们都能理解并尊重。但作为认真备赛的参赛方,我们理应享有知晓选拔结果的基本权利,这种“无公示、无通知”的处理方式,让我们的付出白白浪费,也感受到了不被尊重的不公。 学校一直倡导以学生为中心,我们也相信学校会重视每一位学生的努力与权益。因此,希望学校能针对此类赛事优化流程:一是明确选拔结果的公示时限与通知渠道,确保所有参赛方及时知晓结果;二是规范赛事沟通机制,避免因信息传递不畅导致学生白费功夫。 此次反馈并非为了追究过往,而是希望未来更多同学能在公平、透明的赛事环境中参与活动,让每一份努力都能得到应有的尊重与回应。感谢学校领导百忙之中关注此事,期待学校能出台更完善的赛事管理办法! 此致 敬礼! 建议人:24级学生刘丛丛 2025年12月4日 | ||
| 回复 | |||
| 来信时间: | 2025-12-04 | 回复时间: | 2025-12-08 |
| 受理单位: | 校办公室 | ||
| 回复内容: | 校团委于12月5日接党政办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就相关情况与学早系、校团委相关人员、刘丛丛同学进行调查了解,具体情况如下。
经查,校团委于11月初面向各系部团委发出“校园之星选拔暨红色剧本杀大赛”工作方案,要求以各系部团委为单位报送红色剧本杀相关材料。学早系团委按照要求,将方案转发至各班级团支部组织动员。刘丛丛同学在接到通知后,自行组成了一支队伍,同时该班级还另外组织了一支队伍,但未按要求报系团委审核后提交校团委,而是委托另一名同学直接交到校团委。因该同学提交材料时,因校团委负责老师未在,材料未能当面提交,经清查,校团委负责老师未查找到刘丛丛等同学提交的相关资料。因此,校团委,系部团委都未知晓刘丛丛等同学提交了作品,导致该问题发生。
12月5日晚,校团委书记邱夏同志已联系刘丛丛同学,就问题发生情况进行了解释,并获得了谅解。今后,校团委及各系部团委在类似活动组织中,都将更加注意明确提交方式,以及与同学间的沟通联系,避免问题在此发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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