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信箱:校长信箱部门:校办公室
信件编号:251126-0000001处理状态:已处理
来信标题:校园之星拍摄
来信内容:
尊敬的校领导您好!2025年11月21号收到学生干部的消息要求我们2025年11月23日早上8.20到学校进行拍摄,因我是23级在外地实习首先来回的费用较高昂,第二时间上也很紧张。相关负责人强调“你不来 我不来,这个工作我怎么开展”“摄影师是我们给大家花钱请的”“你们不来没有照片,宣传板就做不了你们照片,自家承诺不来的给我出个证明喊系部盖章拿到峻德楼117交过我”首先我想请问一下校领导获得校园之星我们也是评选获得的,为什么拍摄这种事情不能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我们既然获得了这样的荣誉为什么不能针对在外实习不方便回来的人可以允许我们自己按她们的要求发图片呢?这个奖项我们也是努力才获得的,我们现在实习本来就没有实习工资,各种租房子吃饭等也需要钱,更何况我们回来拍了照又要走,希望学校的规章制度要有力度更要有温度,别寒了学生的心。
回复
来信时间:2025-11-26回复时间:2025-11-28
受理单位:校办公室
回复内容:
同学你好!你的诉求已收悉,现向你说明相关情况:我们从未强制要求在外实习的学生返校参与拍照,充分理解实习期间你的时间安排与行程特殊性,完全尊重你的实际处境。
         关于宣传板制作的核心要求现向你明确:“校园之星”宣传板需以高清照片作为关键展示素材,才能更好地向全校师生呈现榜样风采。若你无法返校拍摄,可直接提供现成的高清个人照片(建议画面清晰、背景简洁大方,符合宣传展示标准),由你所在系部的管理老师统一收集后,汇总发送至校团委“校园之星”工作负责人处,我们将凭此完成宣传板制作,确保不影响你的荣誉展示与榜样传播。
         若你在照片准备(如尺寸、格式要求)或提交流程上有任何疑问,可随时联系系部管理老师咨询,我们会及时为你提供细致协助。感谢你对“校园之星”评选宣传工作的理解与支持,祝你实习顺利、积累更多实践经验!
 
校团委
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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